券代碼:603268 證券簡稱:松發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5-019
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元(含稅)
●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扣稅后):無限售條件的流通股的個人及證券投資基金暫按5%稅率代扣所得稅,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095元;QFII 股東、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的個人及證券投資基金暫按10%稅率代扣所得稅,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人民幣0.09元。
● 股權登記日:2015年6月10日
● 除息和現金紅利發放日:2015年6月11日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5月11日召開的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2015臨-015)已刊登在2015年5月12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一)發放年度:2014年度。
(二)發放范圍:截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三)具體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首次公開發行后的總股本 8,8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1.00元(含稅),派發現金股利總額為8,800,000.00元。
(四)每股現金紅利及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 85號)有關規定,公司暫按5%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095元。
上述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超過已扣繳稅款的部分,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5%。
2、對于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 85 號)有關規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09 元。
3、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本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09元。
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機構投資者,其股息、紅利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實際派發現金股息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1元。(對于非居民企業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
三、相關日期
股權登記日:2015年6月10日
除息和現金紅利發放日:2015年6月11日
四、分派對象
截至2015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利潤分配實施辦法
(一)公司全體限售股股東(林道藩、陸巧秀、劉壯超、廖少君、王斌康、劉麗群、嚴考驗、廣州美富創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林秋蘭)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派發。
(二)除以上股東之外,其他無限售流通股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暫由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有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門:松發股份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8-2922603
特此公告。
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6月04日
●報備文件
《廣東松發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